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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2010年三季度暨“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 发布时间:2010-10-13
  • 信息来源:安全质量监督部
  • 作者:安全质量监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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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颁发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91号)、自治区安委会转发的《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安委[2010]50号)、南宁市安委会颁发《关于加强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南安委[2010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南宁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2010年三季度暨“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等相关内容,公司于2010928开展三季度暨“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为了做好2010年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一”岁华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渡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更好更快的发展,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成立检查组织机构和领导小组,市政工程检查组和轨道交通工程检查组分别由杨海和赵喜斌两位副总经理带队,深入施工一线,对公司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检查。

针对当前全国各地建筑事故多发势头,检查组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特别深基坑支护、开挖、搭建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龙门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要防止因加班加点造成施工人员过度疲劳引发的安全事故。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在本次检查中,对存在的一些不安全的行为和不安全的因素,如基坑底电缆线零乱、存在泡水现象、部分配电箱门、锁已损坏、电工日常检查记录不规范等安全隐患,检查组在现场召开总结会议,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了通报,并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各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驻地监理负责复查验收,将整改情况及时回复轨道工程部和安全质量监督部,由两部门负责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并要求施工单位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排查隐患,抓紧落实整改,在“国庆”期间建好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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