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公司标准化试点建设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运营公司标准化试点建设咨询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运营公司标准化试点建设咨询服务比选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202310120002
2.2项目名称:运营公司标准化试点建设咨询服务项目
2.3上限控制价:52.90万元(不含税)
2.4比选范围:运营公司标准化试点建设咨询服务工作方案、项目服务团队、标准制修订、标准化业务培训、标准化研究等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2.5建设规模:运营公司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是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旨在推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向集约型、品牌化、效益型方向发展,提升运营公司在管理、信誉、品牌、服务、理念等方面的实力。运营公司将以本次试点为契机,全面梳理公司的标准体系,对标轨道交通服务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全面提升公司标准的质量,以标准指导运营服务,从本质上改善运营服务质量,提高乘客出行满意度及舒适度,创建区级服务品牌。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15天内进场开展工作,完成工作方案制定、标准体系建立;协助比选人完成企业标准制修订、服务品牌建设与推广、人员标准能力提升培训、标准技术研究等工作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验收为准。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比选申请,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3.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标准化试点建设咨询服务类似项目业绩,且该项目已通过最终合同验收。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参与指导过自治区级或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建设。
3.3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甲方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其中一家公司参与比选申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参与比选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纸质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在南宁轨道交通集)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或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比选招商中的比选公告处下载比选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3年11月17日08:30-09:00(北京时间)递交,递交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屯里车辆段综合楼2楼205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3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7.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屯里车辆段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0771-2778321
邮 编:530001